为公司内部人员调动至美国提供法律咨询。
L-1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关键员工调动到其在美国的办事处、分公司或子公司。它分为L-1A(经理和高管)和L-1B(拥有专业知识的员工)。申请人必须在过去3年内为海外公司连续工作至少1年。
申请由美国公司向USCIS提交(I-129表格)。L-1持有人的配偶可以持L-2签证获得工作许可(EAD)。对于频繁进行人员调动的公司,可以使用集体L申请(Blanket L)模式,简化流程。L-1A签证可以通过EB-1C类别成为获得永久居留权(绿卡)的途径。
L-1A:最长7年。L-1B:最长5年。对于在美国的新公司,初始批准为1年。可每次延期2年。
返回居留权与签证常见问题
L-1A适用于将调往美国办事处的经理和高管。L-1B适用于拥有公司产品、服务或流程专业知识的员工。
阿根廷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必须存在合格关系(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员工必须在过去3年内为美国境外的公司工作至少1年。
L-1A最初授予最长3年,可续签至最长7年。L-1B最初授予最长3年,可续签至最长5年。
可以,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签证。持L-2签证的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EAD)在美国工作。
这是一种总体申请,允许大型跨国公司调动多名员工,而无需为每次调动向USCIS提交单独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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