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计划在阿根廷开展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或企业家而言,选择合适的公司结构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决策之一。阿根廷法律——主要是第19,550号《公司法》及其修正案——提供了多种公司载体,每种在资本要求、责任制度、治理结构和运营灵活性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选择取决于业务性质、参与者数量、计划投资规模、监管要求以及投资者的长期战略等因素。本文对三种最常用的结构进行比较概述:SAS、SRL和SA。
简化股份公司(SAS)
SAS由第27,349号法律于2017年设立,旨在成为一种灵活简化的工具,降低创业门槛,便于新企业的正规化设立。
- 可由一人或多人设立,允许一人公司
- 资本分为股份。最低资本要求非常低,相当于两(2)个最低工资
- 通过经认证签名的私文书(由公证人或IGJ官员认证)或通过远程办理平台(TAD)使用AFIP税务密钥(CUIT/CUIL/CDI)以数字方式设立
- 简化治理:一名或多名管理人,而非正式的董事会
- 不需要强制性审计委员会(内部监督机构)
-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的司法总监察局(IGJ)或相应的省级监管机构注册
- 须申报最终受益所有人(持股10%及以上的股东)和政治敏感人物
关于当前监管框架的提示。近年来,IGJ通过一般性决议对SAS施加了额外的要求和限制,限制了法律最初预期的部分灵活性。适用于SAS的监管框架已经历重大变化,设立时应核实当前的具体要求。对具体案例的专业评估不可或缺。
有限责任公司(SRL)
SRL是由第19,550号法律规范的传统结构,广泛用于中等规模的企业、家族企业或合伙人数量较少的项目。
- 需要至少2名合伙人,最多50名
- 资本分为份额(cuotas),而非股份——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自由转让
- 合伙人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但对其他合伙人出资的缴纳承担连带责任
- 可通过公共文书(instrumento publico)或经签名认证的私人文件设立
- 管理机构为经理(gerente):一名或多名经理,而非董事会
- 审计委员会为可选,除非超过特定资本门槛或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 须在官方公报上公告
- 出资须存入阿根廷国家银行
- 设立时最低缴纳25%
股份有限公司(SA)
SA是第19,550号法律框架下最正式、最结构化的公司载体。它是大规模机构投资、受监管行业以及需要在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前建立信誉的运营的首选。
- 允许不限数量的股东
- 资本分为股份,可自由转让
- 最低资本:$100,000(可能调整),设立时缴纳25%
- 需要董事会(directorio)作为管理机构。对于适用第299条制度的公司(大型企业):强制性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 须通过公共文书(instrumento publico)设立
- 董事须提供担保(seguro de caucion)
- 须在官方公报上公告
- 公司治理更为复杂,但对投资者、银行关系和受监管行业具有更大的机构信誉
比较表
| 特征 | SAS | SRL | SA |
|---|---|---|---|
| 合伙人/股东 | 1+ | 2-50 | 2+(SAU可为1人) |
| 资本 | 低门槛(约2个最低工资) | 无法定最低要求 | $100,000(可能调整) |
| 资本划分 | 股份 | 份额 | 股份 |
| 责任 | 限于出资额 + 对他人出资的连带责任 | 限于出资额 + 对他人出资的连带责任 | 限于认购股份的出资额 |
| 管理机构 | 管理人 | 经理 | 董事会 |
| 强制性审计委员会 | 否 | 否(特殊情况除外) | 是(第299条制度下) |
| 设立方式 | 私文书或数字化设立(TAD) | 私人文件或公共文书 | 公共文书 |
| 权益转让 | 自由(除非章程限制) | 需合伙人同意 | 自由 |
外国投资者:特殊考量
这是本文目标读者的核心内容。外国人可以成为阿根廷公司的合伙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管理人、经理或董事)。行使这些职能不需要持有永久DNI(国民身份证)。
在已获得临时居留许可(residencia precaria)的情况下——该许可在向国家移民局提交居留申请时签发——外国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临时居留许可连同ARCA(原AFIP)签发的CUIT或CDI(身份识别密钥),使当事人能够签署文件、出席IGJ并行使公司职能。
移民关联。公司结构可以支撑移民策略。设立公司可以作为投资临时居留或工作居留的基础。公司规划和移民规划应当协调配合,使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加强。
外国公司也可以作为阿根廷公司的合伙人或股东参与,但须满足IGJ的注册要求:第19,550号法律第118至123条适用于分支机构,第123条适用于参与当地公司。
没有DNI的外国人可以从ARCA获得CDI(身份识别密钥),该密钥足以作为股东参与并为公司获得CUIT。对具体案例的专业评估对于正确协调公司、税务和移民策略不可或缺。
合规与公司治理
监管合规是贯穿所有公司类型的维度,对外国投资者而言尤为重要,无论是从监管风险还是监管机构的期望角度而言。
- 最终受益所有人(UBO)申报:所有公司类型均为强制性要求。须识别持股10%及以上的股东或合伙人以及与公司相关的政治敏感人物
- 反洗钱(AML):公司须根据其所在行业向金融信息单位(UIF)履行报告义务
- 年度财务报表和公司申报:须每年向IGJ提交
- 税务合规:在ARCA注册,每月和每年提交纳税申报
- 有外国股东的公司:可能适用转让定价规则,如果阿根廷公司持有境外实体的股权,还可能适用CFC(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 公司治理标准对银行关系、政府合同和整体机构信誉日益重要
哪种类型适合您的情况
没有唯一的答案。公司类型的选择取决于一系列变量,须在每位投资者的具体情境中加以分析:
- 小型初创企业、单一创始人、数字业务 → SAS:简便、低成本、流程便捷
- 家族企业、少数合伙人、受控转让 → SRL:简便与权益控制之间的平衡
- 机构投资者、大额投资、受监管行业、银行需求 → SA:信誉、公司治理、股份可转让性
- 外国公司在阿根廷设立分支机构 → 依据第19,550号法律第118条注册分支机构
- 投资管理控股结构 → 取决于税务和公司战略,需要个案分析
在所有情况下,选择都必须考虑税务影响、移民策略和长期目标。在设立时看似简单的决定,如果未能充分评估所有相关维度,可能产生重大成本。全面的专业咨询不可或缺。
公司类型的选择不仅仅是法律决定:它具有税务、移民和战略影响,必须进行综合评估。
最后更新:2026年3月。引用法律:第19,550号法律(公司法)、第27,349号法律(SAS)、IGJ一般性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