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2025号紧急必要法令(DNU),于2025年5月29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对第25,871号移民法进行了重大修改,改变了规范外国人入境、停留和离境阿根廷领土的监管框架。该法令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宪法》第99条第3款发布,援引了公共安全、保护移民秩序以及使法规适应边境管控和移民管理当代挑战的理由。
DNU不是法律,但具有立法实质。紧急必要法令是行政机关行使立法权的例外行为(《宪法》第99条第3款)。虽然自发布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直接修改第25,871号法律的条文,但其受到严格的监督机制约束:须在颁布后十(10)日内提交国会两院常设委员会,且可被两院否决。此外,其还受到司法违宪审查。在被废止或宣告无效之前,其规定完全有效。
DNU 366/2025的背景与适用范围
2003年颁布的第25,871号法律在移民权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明确承认迁徙权为基本的、不可剥夺的人权(第4条)。二十多年来,该法律一直是阿根廷移民制度的综合性监管框架,辅以第616/2010号实施细则和国家移民局(DNM)的内部规定。
DNU 366/2025并未全面废除第25,871号法律,而是修改了特定条款,扩大了不予入境的情形,加强了居留取消的条件,改革了公共服务的获取方式,并将公民身份事务的管辖权从司法机关转移至行政机关。该法令的依据是打击非法移民、不当使用公共服务以及现有控制机制不足的需要。
迁徙权仍被承认为基本人权。然而,DNU 366/2025大幅收紧了行使该权利的条件,扩大了移民管理机关的管控和处罚权力。
新的入境和停留限制
第25,871号法律第29条规定了外国人不得入境或停留在阿根廷领土的情形,DNU 366/2025对此进行了大幅扩展。新的限制情形包括:
- 第c款)因刑期3年及以上犯罪的定罪或犯罪记录(任何执行方式):当外国人在阿根廷或国外因刑期3年及以上的犯罪被定罪或有犯罪记录时,无论刑罚执行方式如何,均构成入境限制。本款既涵盖终审判决,也涵盖仅有犯罪记录的情形——犯罪记录本身即可构成限制依据,无需实际定罪
- 第d款)因刑期不满3年犯罪的定罪(任何执行方式):当外国人因刑期不满3年的犯罪被定罪时,无论刑罚执行方式如何,构成入境限制。与第c款不同,本款要求实际定罪——仅有犯罪记录不足以构成限制——但刑期门槛更低
- 第c款和第d款的综合效果:两款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制度,使几乎任何刑事定罪都可能阻止进入阿根廷领土,无论刑期长短。对于刑期3年及以上的犯罪,即使没有定罪,犯罪记录即足够;对于刑期不满3年的犯罪,则需要定罪,但门槛极低
- 经非授权入境点入境:从非官方指定为边境通道的地点越境构成独立的入境限制,无论外国人的国籍或入境理由
- 逃避移民管控:任何旨在逃避、规避或突破在授权入境点设立的移民管控的行为均构成限制依据
- 对虚假意图的合理怀疑(虚假旅游):当移民机关有充分依据认为外国人申报的入境类别——通常为游客——但其实际目的是居住、工作或定居时。该条款赋予DNM在入境点的自由裁量权
- 恐怖组织成员身份:属于、关联或参与被国际机构或阿根廷法律认定为恐怖组织的,构成绝对入境限制
虚假旅游:这是实践中最为重要的限制依据之一。它影响以游客身份入境但实际意图为居住、工作或获取公共服务的人员。如果DNM认为存在合理的怀疑迹象,可在机场或边境口岸拒绝入境。携带能够证明旅行真实性质的文件至关重要。
居留取消的依据
第25,871号法律第62条规定了居留取消的依据,该条被修改以纳入更严格的规定:
- 缺席6个月(临时居留):离开阿根廷领土连续达到或超过6个月构成取消临时居留的依据。计算方式为连续计算,非累计
- 缺席1年(永久居留):离开阿根廷领土连续达到或超过1年构成取消永久居留的依据
- 文件欺诈:在移民手续的任何阶段提交虚假、篡改或欺诈性文件构成取消依据,不影响适用的刑事责任
- 第b款)因任何故意犯罪(delito doloso)被判处监禁:因任何故意犯罪(delito doloso)被判处监禁的终审判决构成取消任何类别居留的依据,无论刑期长短。与此前要求最低三(3)年刑期的制度不同,DNU 366/2025完全取消了刑期门槛:任何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监禁的定罪均触发居留取消
DNU对因缺席而取消居留的情形规定了明确的例外。以下情况下的缺席不予计算:
- 执行阿根廷公务:代表阿根廷国家执行公务职能
- 国家利益相关活动:DNM认为可能对阿根廷共和国有益或有利的活动、研究或学术工作
- DNM的明确授权:由移民机关事先授权,可通过阿根廷驻外领事机构办理
医疗和教育准入变化
DNU 366/2025修改了外国人获取医疗和教育服务的制度,按移民类别和服务性质进行区分:
医疗
- 紧急医疗:紧急救治对所有外国人开放,无论其移民身份如何。该义务依据阿根廷的国际承诺保持不变
- 非紧急服务:获取非紧急医疗服务时,无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需证明持有医疗保险或直接支付费用
- 永久居民:在与阿根廷公民相同的条件下保留对公共医疗系统的完整使用权
教育
- 小学和中学教育:所有外国人(包括移民身份不合规者)均可获得义务教育。该保障符合阿根廷在儿童权利方面的国际承诺
- 大学教育:免费的公立大学教育仅限于阿根廷公民和永久居民。其他外国人——包括临时居民——可由教育机构收取费用。各大学自行制定收费政策
重要提示:大学方面的修改并非禁止外国人就读,而是允许对非阿根廷公民或非永久居民收取费用。入学和课程学习仍然可行,但须遵守各机构制定的条件。
公民身份制度改革
DNU 366/2025对通过入籍获得阿根廷公民身份的制度进行了结构性改革:
- 管辖权转移:入籍公民身份的办理从司法机关(联邦法院)转移至国家移民局。DNM成为接收、评估和决定公民身份申请的主管机关
- 连续居住要求:要求两(2)年连续有效的合法居住,期间不得离开阿根廷领土。这一要求比此前制度严格得多,此前制度在连续性方面更为灵活
- 投资入籍:创设了通过在阿根廷领土进行重大投资获得公民身份的途径。具体要求和最低金额将由法令的实施细则确定
公民身份管辖权从司法机关转移至DNM是一次范式转变。该程序不再是司法程序而转为行政程序,对办理时限、可用的救济手段和申请人的权利保障产生直接影响。
程序和执行变化
DNU修改了与移民制度相关的行政和司法程序:
- 简化救济:建立了更精简的救济制度。对DNM决定的司法上诉直接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取消中间环节
- 加速期限:提起上诉和解决程序的期限大幅缩短,以加快移民决定的执行
- 预防性羁押:对存在明确逃跑风险或不执行驱逐令风险的外国人,规定了预防性羁押的可能性。羁押期限最长为三十(30)天,可一次性延长相同期限
- 强制登记地址:外国人必须登记并维护三个地址:实际地址、法定地址和电子地址。任何地址变更必须在三(3)个工作日内通知DNM。未通知可能产生不利的程序后果
过渡制度
DNU 366/2025建立了过渡制度,规范法令生效时正在进行的程序的处理:
- 正在进行的程序:DNU发布前启动的移民程序继续适用启动时有效的规则。包括居留申请、续签和类别变更
- 待审的司法公民身份申请:DNU生效时正在联邦法院审理的公民身份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法院继续处理,不转移至DNM
- 调整期限:DNU的实施细则将确定已持有居留的外国人须在何期限内使其情况符合新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地址和医疗保险方面
对外国人的实际影响
DNU 366/2025对在阿根廷居住或计划居住的外国人产生直接影响。主要建议措施如下:
- 检查移民身份:确认居留是否有效,类别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待处理的取消依据
- 监控缺席期限:精确记录出境情况。临时居民不得在阿根廷境外超过6个月,永久居民不得超过1年。如计划长期缺席,应事先向DNM申请授权
- 核实医疗保险:无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确保持有涵盖非紧急服务的有效医疗保险
- 保持地址更新:在DNM登记实际、法定和电子地址,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任何变更
- 出行前咨询专业人士:在进行长期海外旅行前咨询专业律师,特别是持有临时居留的人士,以评估缺席对居留有效性的影响
- 记录旅行目的:入境阿根廷时携带能清楚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尤其是以游客身份入境时,以避免被怀疑为虚假旅游
专业建议:如果您是在阿根廷居住或计划居住的外国人,务必根据DNU 366/2025的修改内容审查您的移民身份。移民法规已经收紧,违规的后果可能包括居留被取消和无法再次入境。
最后更新:2026年2月。引用法规:第25,871号法律、第616/2010号法令、DNU 366/2025。